高考(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)的总分计算方式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和所选科目有所不同,但通常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种模式。以下是一个通用的说明:
一、高考总分构成(以全国大部分省份为例)
1. 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每科150分)
语文:150分
数学:150分
外语(英语、日语、俄语等):150分
2. 文综/理综(300分)
文科综合(文综):包括政治、历史、地理三科,共300分(每科100分)
理科综合(理综):包括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科,共300分(物理110分、化学100分、生物90分,或按各省不同)
二、总分计算公式
总分 = 语文 + 数学 + 外语 + 文综/理综
即:
文科生:150 + 150 + 150 + 300 = 750分
理科生:150 + 150 + 150 + 300 = 750分
三、部分省份的特殊规定
1. 新高考省份(如山东、江苏、广东、河北等)
这些省份实行“3+1+2”或“3+3”模式,总分仍为750分,但科目组合不同。
示例:“3+1+2”模式:
必考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各150分)
“1”:首选科目(物理或历史,100分)
“2”:再选科目(从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中选择2门,每科100分)
总分:150 + 150 + 150 + 100 + 100 + 100 = 750分
四、加分政策(部分地区适用)
有些地区对少数民族、烈士子女、农村学生等有加分政策,具体加分分值由各省教育部门规定,可能加5分、10分、20分不等。
五、小结
科目类型 | 语文 | 数学 | 外语 | 文综/理综 | 总分 |
文科 | 150 | 150 | 150 | 300 | 750 |
理科 | 150 | 150 | 150 | 300 | 750 |
新高考 | 150 | 150 | 150 | 200 + 100 | 75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