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建造师的“注销”通常指的是注册信息的注销,即不再在某个单位注册执业。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3号)及相关政策,一级建造师的注销流程如下:
一、注销类型
一级建造师注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1. 主动离职或更换单位
原单位不再聘用你,需要将注册信息从原单位注销,重新注册到新单位。
2. 退休、辞职、不再从事相关工作
不再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,可申请注销注册。
3. 其他原因(如被吊销证书等)
如因违规被处罚,可能被强制注销注册。
二、注销流程(以中国住建部相关规定为准)
1. 准备材料
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,注销注册一般需提供以下材料:
材料名称 | 说明 |
注册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| 可在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下载 |
身份证复印件 |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|
原聘用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| 或离职证明 |
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|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|
其他材料 | 如单位注销申请、个人声明等 |
> 注意: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异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通过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查询具体要求。
2. 提交申请
线上提交:通过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(
线下提交:部分省市仍需前往当地住建局窗口办理。
3. 审核与注销
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;
审核通过后,系统将自动注销注册信息;
注销后,该建造师信息将从注册系统中移除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注销后不可直接再次注册:
若以后想重新注册,需重新参加考试或满足继续教育条件。
2. 注销不影响证书有效性:
注册只是执业行为的体现,证书本身仍然有效。
3. 继续教育要求:
一级建造师每3年需完成继续教育,否则影响注册。
4. 注销与变更的区别:
注销:彻底取消注册;
变更:仅更换注册单位,不取消注册。
四、是否需要交费?
一般情况下,注销不需要缴纳费用,但部分地区可能会收取工本费或服务费,具体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。
五、联系方式
如需进一步咨询,可以联系:
所属省份的住建厅
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客服
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住建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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